第一节 政治制度的含义
一、政治制度的阶级论视角
Section titled “一、政治制度的阶级论视角”对政治制度进行阶级分析和阐释,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大特色。
依据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政治制度(阶级论视角认为政治制度)是指一个国家中的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而采取的原则和组织的总和。
在奴隶制社会中,奴隶主使统治阶级,奴隶是被统治阶级;
在封建社会中,封建领主和地主是统治阶级,农奴和农民是被统治阶级;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家是统治阶级,广大平民是被统治阶级。
二、政治制度的契约论视角
Section titled “二、政治制度的契约论视角”契约论是十七世纪、十八世纪,由英国思想家霍布斯、洛克和法国思想家卢梭等人开创和发展的社会政治理论,其基本观点认为,社会和国家是人们订立契约的产物,其中,政治制度是一个社会中的公民和政府资源达成契约后,授予政府一系列保障公民确立的权力机制。
洛克和卢梭等思想家针对政府应当订立哪些具体制度,做了更为深入系统的论证,使契约论思想成为近代以来世界上一些国家实行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权分立制度的重要理论来源。
三、政治制度的制度主义视角
Section titled “三、政治制度的制度主义视角”制度主义是 20 世纪以来社会科学的常用分析方法,对政治学而言,制度主义强调考察政治制度和个人行为之间的关系。根据制度主义的观点,政治制度是政治生活中塑造每个公民的认知、约束其行为的规则和惯例。
阶级论和契约论都是从设计制度的“人”的角度出发来看问题的,而制度主义的出发点是制度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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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主义认为,政治制度是政治行动者,具有整体性和自主性。整体性即制度是决策者的必要条件;自主性则指政治制度不只是社会力量的简单反应,甚至能发挥更大的反作用。例如,现实生活中各个政府部门都有自己的“部门利益”。这些部门未必会服从某个阶段或者全体公民的驱使,反而会用各种手段影响特定阶级或全体公民。
四、政治制度的内涵和特征
Section titled “四、政治制度的内涵和特征”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可将政治制度定义为:一个社会或共同体中占据统治地位的阶级和集团,管理所有公共事务并具有强制性的组织和规则的总和。
政治制度的主要特征:
内在特征:
阶级性(政治性):政治制度具有阶级性,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
普遍效力:在一个社会或共同体中,政治制度对所有成员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强制性:政治制度依托政治体系的强制性力量保障实施,社会或共同体成员不能基于个人意志予以变更或排除适用
外在特征:
历史性:政治制度是一种历史性存在,并随着历史的演化而发展变化
多样性:不同的历史条件和文化传统、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和不同的地区,产生和发展出各具特色的政治制度